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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視器錄影與個資法:調閱、保存期限與告示怎麼做(2026)

錄影畫面只要拍得到可辨識的人,就受個資法規範。企業該注意的幾件事。
企業監視器錄影與個資法合規示意圖

辦公室、店面、工廠裝監視器已經很普遍。很多老闆的想法是「機器是我買的,裝在我自己的地方,畫面要怎麼用應該沒問題」。這個想法在個資法上並不成立。畫面上只要出現可以辨識的人,不管是員工、客人還是路過的人,那些影像就算個人資料,蒐集、處理和利用都要有依據。

拍到臉就算個資,不是只有姓名地址

個資法保障的是「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特定個人」的資料。人臉、身形、車牌、穿著特徵,搭配時間與地點,通常就能認出是誰。所以監視錄影確實落在個資法的範圍內。

企業蒐集這類資料要有正當理由。常見的理由是場所安全、財產保全、出入管理。理由要在事前就講清楚,不是等出事才補一份說明。

告示要放,而且不能只寫「錄影中」

監視區域的入口要設明顯告示。只寫「監視錄影中」資訊太少,看到的人不知道自己被拍的範圍有多大、畫面拿去哪裡、保存多久、有問題找誰。告示上寫出蒐集目的(安全管理)、保存期間,以及受理窗口的電話或 email,比較站得住腳。

停車場、大門、電梯口這些公共動線一定要放。倉庫、機房這類只有員工進出的區域也建議放,同時納入員工告知。

保存期限,設了就好嗎

很多企業的錄影硬碟可以存 30 天、60 天,就一路存到硬碟滿了才覆蓋。這在個資法上是「超過特定目的必要範圍」的風險。比較穩的做法是明訂一個保存期間,例如 30 天或 60 天,時間到就自動循環覆蓋,並且把這個設定寫進合約或內部規範。

錄影天數要跟硬碟容量一起算。想存久,硬碟就要大,或改用事件錄影,有人移動才錄。這件事在規劃階段先算好,比之後再加硬碟省事。

誰可以調閱,紀錄要不要留

畫面不是任何人想看就能看。實務上建議只開放給特定職務,例如管理部主管、保全主管。調閱時留下紀錄:時間、申請人、事由、調閱範圍。聽起來麻煩,但一旦發生勞資爭議或客人投訴,這份紀錄能證明公司有在管理。

警察或主管機關來調資料,通常會出示公文。依公文提供的範圍給,不要順手把整個月的畫面都交出去。

這些地方不要裝

更衣室、廁所、淋浴間、哺乳室、員工休息室的休息區,原則上不要裝監視器。就算理由是防盜,也很難通過比例原則的檢驗,還可能吃上官司。員工座位區如果一定要裝,最好事先說明原因,並避開可以拍到螢幕內容的角度。

員工離職、發生爭議時

離職員工要求調閱跟自己有關的畫面,公司可以依規定處理,但要避免把畫面直接交給對方去指認其他人。勞資爭議進入調解或訴訟時,畫面常被當成證據,這時候前面提到的保存期限設定就很關鍵。太短,可能剛好被覆蓋掉;沒有調閱紀錄,也難說明畫面是怎麼來的。

需要有人幫你把制度補起來

監視系統要符合個資法,牽涉設備設定、告示、內部規範跟調閱流程。尚筠科技協助企業從攝影機佈點、錄影主機設定到保存政策一起規劃,也可以幫你檢查現有系統哪些地方需要調整。電話 02-2397-2716,或透過網站表單與我們聯絡。

監視器沒畫面、錄不到?企業可以先自己查的幾個地方(2026)
全部黑掉先看主機,單支掉線查線路,硬碟與錄影排程最容易漏。